(一)领事保护概念简述
领事保护是指当本国公民、法人的正当权益在驻在国受到侵害时,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国际公约、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驻在国的有关法律,通过外交途径,反映有关要求,敦促驻在国有关当局公正、合法、友好、妥善的解决。
具体来讲,我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根廷共和国的外交代表机构负责行使上述领事保护职责。我馆行使该职责的对象是持有中国护照的旅居在阿根廷的大陆侨胞、持有香港、澳门特区护照的港、澳同胞以及台湾同胞。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中国目前不承认双重国籍,已经加入阿根廷国籍、持用阿根廷护照的侨胞不在我馆领事保护范围之内。
(二) 我馆能够提供的领事保护
1、当您的合法权益在阿根廷受到侵害,当您与他人发生经济、劳资等民事纠纷或涉入刑事案件,并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您可向我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我馆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向您提供初步的法律咨询,对您如何在当地进行法律诉讼予以一般性指导,应您的要求为您推荐当地律师、翻译帮助您进行法律诉讼,旁听法庭审理。
2、当您被拘留、逮捕或正在服刑时,我馆可应您的要求对您进行探视。您可通过您所在居留所或监狱有关部门提出上述请求。
3、当您遭遇意外时,我馆将及时把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您在当地或在国内的家属,对您或家属通过调解或法律途径争取赔偿提供必要的协助。
4、当驻在国发生诸如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时,或当驻在国发生政治动乱、战乱或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我馆将在必要时协助您撤离危险地区。
4、当您遇到困难以致生计出现问题想要返回祖国时,我馆可应您本人要求,与您在国内的家属联络,通知其为您提供旅行费用。
5、当您的亲友在阿根廷失踪或久无音讯,我馆可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协助您寻找亲属。您需尽量向我馆提供被寻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年龄、相貌特征及在阿根廷工作、学习、居住或逗留期间的相关线索),以利寻找。
(三) 我馆不能提供的领事保护
1、我馆不能为您申办阿根廷签证和当地居留证。
2、我馆不能为您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工作许可。
3、我馆不能干预法庭的审判程序,不能超越阿根廷法律和法规袒护您的违法行为。
4、我馆不能仲裁和出面替您处理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不能出具任何带有仲裁性质的证明。
5、我馆不能帮助您在治疗、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阿根廷人或其他第三国人更好的待遇。
6、我馆不能为您支付酒店、律师、医疗及旅行费用或其他任何费用。
7、我馆不能将您留宿在使馆内或为您保管行李物品。
8、我馆不能为您购买免税物品。
(四) 领事保护的若干提示
1、入境受阻
当您或您的亲属持有效签证入、出境或过境阿根廷受阻时,您首先应向机场移民局或海关如实说明有关入、出境或过境事由,了解受阻原因。如果您的合理请求仍然不能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您可要求与我馆联系,寻求帮助。我馆领事官员将向有关当局了解情况并视情反映您的要求,或进行必要交涉,但不能保证一定会被放行。如您确系受到不公正待遇,请您注意收集和保存有关证据,以便日后投诉之用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2、发生交通、工伤事故
如您在阿发生交通或工伤事故,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或通知雇主,并要求通知您的亲友或我馆。我馆可应您的要求敦促驻在国有关当局惩办肇事者,或协助您通过法律途径或向保险公司(如您已投保)争取赔偿。
3、遭受不公正待遇
如您在阿居住、工作或在被阿拘留监禁期间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您应尽快要求会见我馆领事官员,反映有关真实情况,并提出进行交涉的请求。
4、被雇主拖欠工资
如您是由国内单位派驻阿根廷工作的,您首先应将有关情况报告国内派出单位,由该单位出面协商解决;如您系个人受雇的,您应依据劳工合同及当地有关法规与雇主协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您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您可同时请求领事官员为您的法律诉讼提供适当的协助。
5、个人财产遭遇抢劫、盗窃
当您的个人财产遭遇盗窃、抢劫、敲诈或被他人强行占有时,您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要求警方缉拿罪犯。如有必要,也可将有关情况通知我馆请求协助。
6、特殊情况下办理回国手续
当您系非法进入或滞留阿根廷,无有效证件,也无经济来源并准备返回祖国时,您应向我馆如实报告本人真实、详细情况,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职业、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非法出境或滞留经过等。待您的原居住地公安机关核实、确认您的身份,且您的家属已在国内向外交部、我馆或通过其他途径垫付您的回国费用后,我馆可为您颁发回国旅行证件。
7、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政治动乱
当阿根廷发生政治动乱、军事冲突或严重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我馆会通过网站或媒体发布预警通告。此时,您应立即与我馆取得联系,登记您的个人情况及联系方式,以便在必要时及时获得协助。同时,您应及时检查护照、签证是否有效,保险、银行证明等材料是否齐全,做好备份后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