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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事收费标准的通知
2009-09-15 06:40

 

      自2009年10月7日起,领事部将执行新收费标准(详见下表)。2009年9月30日之前(含2009年9月30日)领事部受理的各类手续,已经制证的,仍按原标准收费;未制证的,自2009年10月7日起适用新的收费标准。   

 

 

中国驻阿根廷大使馆领事部

  收费标准

  (自2009107日起执行)

  种 类

  收费(比索/美元)

 一次签证(有效期三个月)

160/40,持用美国护照者为 560

两次签证(有效期三个月

或六个月)

240/60,持用美国护照者为 560

  多次签证(有效期半年)

320/80,持用美国护照者为 560

  多次签证(有效期一年)

480/120,持用美国护照者为 560

  公务护照颁发或换发

  80/20

  公务护照遗失后补发

  180/45